关于报送2013年度全国海洋船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厅人劳字[2013] 183 号)精神,现开始受理2013年全国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系指在海洋船舶任职“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高级引航员”等的资格。
二、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申请人本人向实际任职单位提出,经实际任职单位推荐,由实际任职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统一向betway手机网页 申报。
三、各有关单位应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交通运输部联合修订下发的《关于印发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1号)和《关于做好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以及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的条件,准备好以下材料,于2013年9月6日17时前提交betway手机网页 ,受理工作恕不接受网络和传真方式:
(一)个人申请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规格,一式3份,不得打印照片);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表》(A4纸规格,30份);
3、“业务总结”( 1份,不少于2000 字);
4、“船上工作资历证明”、“任职情况证明”、“安全记录证明”( 各1份,原件);
5、“学历证书”、“适任证书”及“船员服务簿”( 各1份,复印件);
6、 职称或专业英语考试合格证明( 1份,复印件);
7、担任船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第一作者撰写并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复印件(论文为期刊论文的,应有期刊的“封面”、“目录”、“全文”;论著者,附论著的“封面”、“目录”及“内容摘要”即可);
8、有利于体现自身相应能力和水平的其它书证材料。如有获奖的,可提供其获奖证明(影印件);
9、用于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二)单位申报材料
1、任职单位推荐书(1份,原件);
2、《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按专业分别填报,A4纸规格,原件,各1份)
3、除中远、中海、中交集团、长航集团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救助打捞局以及大连海事大学外,其余申报单位应有其主管部委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的《委托评审函》。
四、申报材料必须真实。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申报单位须逐页盖章确认,如有作假嫌疑,即被取消申报资格。有关情况我学会将报备交通运输部人劳司。
五、申报材料制作必须规范,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提醒拒不改正或不予理睬的,将不被提交评委会评审。有关表格式样可从“betway手机网页 ”网站(www.stickemin.com/[资格评审]/[全国海洋船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查询和下载。
六、填写各表须标明船舶类型时,应标明“海洋船舶”。
七、为便于核实情况,请提供联系人手机电话号码 。
八、本年度全国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者的“岗位服务年限”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含31日)。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号楼1201室,邮编100013
联系人:张晋文
电 话:13681179840、010-65299795

2013年7月 29 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