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协“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根据中国科协要求,现将“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科协函综字〔2013〕24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国科协文件规定主题“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要求,结合各自单位实际情况,在5月6日至12日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开展有关宣传及相关活动。
二、5月17日前将活动工作情况报本团体秘书处。
联系人:魏小薇 电话:010-65299792,传真:010-65299796
附件: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科协普函综字〔201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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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6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科协普函综字〔2013〕24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国家减灾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3〕1号)。中国科协是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是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落实“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方案。动员组织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各类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基地、科普活动站,以及地、县级科协和基层科普组织,结合自身工作,发挥各自优势,精心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二、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突出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组织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措施的宣传普及。通过张贴海报、举办展览、组织现场咨询等手段,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三、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工作
结合区域或行业灾害风险特点,以城乡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业等为平台,通过专家讲授、现场演示、播放视频、举办培训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活动。充分发挥各类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基地、重特大自然灾害遗址和有关纪念馆、体验馆的宣传教育和警示作用,通过组织“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活动,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农民工、工矿企业职工等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提升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于5月20日前将防灾减灾科普工作总结(电子版)报至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吴小林 李伟元
电 话:010-68571988 68571887
E-mail:wuxiaolin@cast.org.cn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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