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0]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向各专业委员会征集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依据《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和《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实施细则》,现将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学术水平高、科技成果突出、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和科研管理能力;

2、直接从事科研、开发、推广、普及和服务的科技工作者;

3、未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4、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5、在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6、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1、原则上每个专业委员会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一名;

2、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各个领域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3、推荐评选工作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社会公认;

三、其他事项

1、各分会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推荐材料请于9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版报送学会办公室。

2、《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可从中国科协网站(http://www.cast.org.cn/)表彰奖励栏目下载后填写;

3、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为终身荣誉,各专业委员会应抓紧时间,认真部署,优质高效地完成推荐工作;

四、联系方式

传 真: 010-65299796

电子信箱:hhxh@wti.ac.cn

报送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401(100013)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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