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宣传全国学会优秀党员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的通知
科协社团党发〔2017〕63号
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党组织:
为纪念建党96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展现全国学会党员科技工作者发挥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配合中国科协创新争先行动,开展推荐宣传全国学会优秀党员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为全国学会会员中基层一线党员科技工作者。每个学会党组织可推选人数不超过3名。
二、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至少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党规国法。自觉遵守党章,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 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活动由中国科协科技社团党委和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牵头,各学会党组织作为推荐主体。
(二)推荐对象要向基层一线党员科技工作者倾斜,在推荐工作中,可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切实做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广泛的社会影响,都能经得起检验。
(三)把握进度,按时报送。请各学会于5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技社团党委。
(四)推荐材料要求:
1.各全国学会党组织推荐审议的会议纪要;详细叙述事迹的文字材料2份,字数不超过3000字,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重点事迹介绍300字。
2.提供2张反映工作情景的单人照(分辨率为300dpi,大小1M以上);可以利用微视频等多媒体形式报送事迹资料。
3.推荐表中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主要事迹和简要事迹语言表述要严谨、准确,推荐材料不得涉及保密内容。
四、联系方式
科技社团党委宣传处
联系人:李鹏超
联系电话:010-62111471
电子邮箱:dwxcb@cast.org.cn
附件:全国学会优秀党员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中国科协科技社团党委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