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09-07 00:00
8月29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国正式批准加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公约批准书递交国际劳工局登记之日起一年后,公约将对我国正式生效。公约详细规定了海员的最低从业要求、就业条件、船上生活设施标准、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等内容,明确了海员的权利和成员国的义务。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在第94届国际劳工大会上获高票通过,其目的是实现海员体面工作与生活,被称为海上劳动者的“权利法案”。截至目前,共有66个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批准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
我国是海员大国,约62万人具有海员资格,人数占世界海员总数约三分之一。我国批准加入公约,将有利于加强海员权益维护,促进我国海运业健康发展。目前,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着力推动我国全面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