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1-26 13:45
记者25日从交通部获悉,交通部决定开展智慧港口示范工程,依托信息化,重点在港口智慧物流、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等方面,选取一批港口开展智慧港口示范工程建设,着力创新以港口为枢纽的物流服务模式、安全监测监管方式,推动实现“货运一单制、信息一网通”的港口物流运作体系,逐步形成“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体系,港口物流信息服务能力、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示范带动我国港口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提升。
示范工程工作任务包括推进港口智慧物流建设、实现港口危险货物管理智能化以及实现港口危险货物监管智能化。其中提出创新港口物流运作模式,推动“互联网+”港口应用,推动北斗系统在港口生产和物流中的应用。
时间安排方面,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示范工程申报、遴选,确定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及实施方案,于2017年4月底前报部水运局。经组织评选后,2017年5月底前公布示范工程项目名单。示范工程完成立项后,2017年8月底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投资补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向部提交资金申请报告。示范工程实施主体要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进度安排建设工作,认真组织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组织和支持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示范工程验收,并将示范实效、经验总结报部。部将适时开展示范工作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