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一年来,交通运输系统克服重重困难,主动担当作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全面展现2016年中国交通水运行业的面貌和风采,中国水运报联合中国水运杂志、中国水运网、中国水运研究网、中国水运报官方微博、微信及客户端,充分吸收行业各界人士和广大读者的意见和建议,联合推出“2016中国水运十大新闻”。
具体条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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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016年,长江航运坚持生态优先,大力发展绿色航运、生态航运。
【新闻回放】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共同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要大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真正使黄金水道产生黄金效益。当年9月,备受关注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正式印发。《规划纲要》从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大力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努力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描绘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宏伟蓝图。
【行业影响】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覆盖11个省市,人口和经济总量均超过全国的40%,生态地位重要、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巨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科学谋划中国经济新棋局作出的既利当前又惠长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规划纲要》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纲领性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凝聚各方面力量、推动形成长江经济带发展强大合力的行动指南。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一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下,长江经济带建设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一年来,长江航运坚持生态优先,充分发挥生态优势这一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绿色航运、生态航运,全力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发展,积极服务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顺利实现了“十三五”精彩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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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运输发展》白皮书首次发布
2016年1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交通运输发展》白皮书。
【新闻回放】2016年1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交通运输发展》白皮书。白皮书指出,“十三五”时期将建设国内国际通道联通、区域城乡覆盖广泛、枢纽节点功能完善、运输服务一体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行业影响】《中国交通运输发展》白皮书是我国政府首次就中国交通运输建设发展发表的白皮书。白皮书系统地介绍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交通运输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示了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现状、未来的发展蓝图,以及中国交通运输的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情况,体现了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作用。白皮书明确了“十三五”期交通运输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其中要求完善广覆盖的基础网络,提升沿海和内河水运设施专业水平,推进油气管道区域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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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正式设立
2016年4月27日,国务院原则同意设立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
【新闻回放】2016年4月2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批复》,原则同意设立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按照批复,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范围包括舟山群岛新区全域和宁波市北仑、镇海、江东、江北等区域,陆域面积约250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1万平方公里。2016年12月19日,宁波舟山港年货物吞吐量突破9亿吨,成为全球首个9亿吨大港。12月28日,浙江省政府在杭州举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推进会暨重大项目签约仪式,黄泽山油品贸易储运基地、宁波舟山港集疏运体系、镇海城市物流功能区项目等总投资约1300亿元的20个重大项目举行集中签约。
【行业影响】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区位优势独特,深水港口资源丰富,江海联运服务优势明显,大宗商品中转储备交易基础良好。设立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资源整合,促进江海联运发展,提高长江黄金水道运输效率,增强国家战略物资安全保障能力,对于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衔接互动,推动海洋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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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沪成立
2016年2月18日,由中远、中海两大航运央企合并而成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挂牌成立。
【新闻回放】2016年2月18日,由中远、中海两大航运央企合并而成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挂牌成立。整合后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拥有总资产6100亿元人民币,员工11.8万人,运营规模将实现船队综合运力、干散货自有船队运力、油轮运力、杂货特种船队运力4个世界第一,在集装箱码头、集装箱吞吐量、全球船舶燃料销量、集装箱租赁规模、集装箱船队规模、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接单规模以及船舶代理业务等6个方面居于世界前列。
【行业影响】此次改革重组,是两家公司从自身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顺应世界经济潮流和行业发展趋势的重要举措,也是紧扣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历史机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变革之举。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的成立,将进一步推进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目标,有力支撑“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形成对“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有力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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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9+2”合力推进珠江水运协调发展
2016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围绕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提出了八项重点任务。
【新闻回放】2016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围绕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提出了八项重点任务。随后,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推进珠江水运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利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畅通、安全、绿色、高效的珠江黄金水道的总体发展目标,并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
【行业影响】泛珠三角区域包括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江西、福建9个省区和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必将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和跨省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促进内地九省区一体化发展,深化与港澳更紧密合作,构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泛珠三角区域。《关于推进珠江水运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珠江水运的比较优势;有利于推动解决制约珠江水运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形成合力,共同打造珠江黄金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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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率先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
2016年4月起长三角率先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
【新闻回放】2016年4月1日起,长三角水域率先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迈出我国船舶减排第一步。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长三角区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将先行先试,上海、宁波舟山、苏州、南通四个核心港口同时实施第一阶段措施,即船舶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
【行业影响】国际社会对于空气污染问题越来越重视,国内空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船舶大气污染作为重要空气污染源之一,实施控制措施已是大势所趋。长三角区域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一环,率先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出台“史上最严限排标准”,是两省一市(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标志着我国船舶减排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不仅有助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有效控制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而且能为全国其他排放控制区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从长远发展来看,降排也将为我国带来更多的经济、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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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施行进出港报告制度
2016年11月22日起,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在我国管辖水域内航行取消签证,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
【新闻回放】2016年11月22日起,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在我国管辖水域内航行取消签证,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12月5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航行于长江、珠江、黑龙江、京杭运河的四级以上高等级航道内河船舶进出港施行电子签证。这意味着继国内航行海船进出港签证取消后,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取消也进入了准备阶段。
【行业影响】1952年3月颁布实施的《国轮进出口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本国轮船应在进口时限内办理进口签证和出港前办理出口签证。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深入推进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船舶进出港管理由报告制度替代签证制度,船舶或者其经营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传真、短信等方式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包括船舶航次动态、在船人员、客货载运信息等。报告制度适应了服务航运发展需求,有助于船舶进出港管理,将使船舶进出港口将更加便利,船舶周转效率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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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2016年12月23日,泸州海事局挂牌成立,标志着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收官之战。
【新闻回放】2016年4月15日,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动员会在湖北武汉召开,标志着改革进入正式实施阶段。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按照“政事企分开、责权利统一、一体化管理、一条龙服务”的原则,着力建立健全集中统一、权责一致、关系顺畅、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黄金水道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其核心是强化长航局作为部派出机构的作用。5月6日,长江航道局和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在上海举行管理关系调整交接仪式,长江口120公里航道正式交由长江航道局管理,这标志着长江干线航道基本实现集中统一管理;6月7日,长江海事局和江苏海事局签署了《长江海事局与江苏海事局工作规则(暂行)》,标志着两局融合取得了新的进展;6月1日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长江海事局在武汉海事局阳逻海事处和南京海事局大厂海事处正式开展水上综合执法试点;12月22日、23日,宜宾海事局、泸州海事局相继挂牌成立,标志着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收官之战。
【行业影响】此次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自1984年以来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以“精简、高效、安全、畅通”为目标,以“政事企分开、责权利统一、一体化管理、一条龙服务”为原则,涉及范围广、调整幅度大、职能转变彻底,旨在着力推进长江航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三个方面进一步解放和发展长江航运生产力:明确改革的核心是强化部派出机构的职能定位,实现责权统一;明确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体制机制,实现一体化管理;明确改革的难点是航道管理体制,实现政事企分开。此次改革还可以进一步激发内部活力、增强管理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为把长江打造成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愿景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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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员发展规划发布,“十三五”末基本实现向船员强国转变
2016年9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16-2020年)》,促进船员队伍科学发展。
【新闻回放】2016年9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以促进船员职业发展为导向,统筹推进改善船员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促进船员队伍科学发展,到“十三五”末基本实现由船员大国向船员强国转变。
【行业影响】我国是海洋大国、航运大国,也是船员大国。拥有注册船员已逾137万,拥有超过60万的海员队伍。船员作为走向海洋、建设海洋、保护海洋的先行者,是建设海洋强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服务长江经济带、促进水上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力量。实现我国由船员大国向船员强国转变,必须从战略高度全面谋划、统筹规划。《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16-2020年)》作为首部政府船员发展规划,集中反映了“十三五”期经济转型与航运业发展对船员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明确了今后5年船员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船员发展的6大主要任务,对指导和引领船员队伍建设工作,促进船员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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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航运中心建设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
2016年8月1日,《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正式实施,具体阐述了推进上海市国际航运中心的目标和措施。
【新闻回放】2016年8月1日,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共六章46条,从总体目标、建设推进机制、航运发展扶持政策、海运领域创新措施、邮轮产业发展、国际航空枢纽建设、航运科技创新、航运营商环境等八大方面,具体阐述了推进上海市国际航运中心的目标和措施。
【行业影响】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是一项国家战略。作为国内第一部关于航运中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此次《条例》着重将之前零散的地方政策、法规、规章梳理归类,对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并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接轨,为今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指明了方向。《条例》首先是一部促进性立法,着重强调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鼓励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其次,《条例》也是一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框架性立法,在基本覆盖了航运中心建设的各个要素的同时又立足上海实际。再次,《条例》主要针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短板,立足地方政府可以积极作为的领域,聚焦集疏运基础设施建设、航运企业和机构集聚、航运环境营造等事项。此外,《条例》立足当下兼顾长远,对中远期尚不明确的工作仅做原则性规定,为将来制定政策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