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0日,中国船级社(CCS)在上海举行发布会,向业界正式发布《极地水域操作手册编写指南》。工信部、上海海事大学、COSCO SHIPPING及CCS的有关领导出席了发布会。
自二十世纪90年代开始,国际海事界一直致力于改进南北极水域航行船舶的安全和环境生保护。我国也高度重视北极事务,由交通运输部牵头,在工信部大力支持下,业界团结协作,积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IMO)《极地规则》的研究和制定,为我国参与北极航运做了大量前期基础工作。2015年5月,IMO通过了《国际极地水域航行船舶规则》(简称极地规则),设定了船舶设计与构造、设备与系统、操作与培训和防污染的方面的强制条件。《极地规则》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
以中远海运特种运输公司的一系列北极东北航道商业运输项目成功经验为基础,CCS与COSCO SHIPPING深入研究了波罗的海、北极东北航道和西北航道三个冰区的国家航行控制系统及最佳实践,吸取“雪龙”船极地科考航行实践,聚焦危险冰况识别技术、船舶冰区操纵技术、低温操作控制措施、船舶应急处置措施,研究制定了《极地水域操作手册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配合业界实施即将生效的《极地规则》。
《极地水域操作手册》是从事极地水域操作船舶必须编制和配备的文件,是极地航运安全保障重要措施之一。《极地水域操作手册编制指南》提供了编制船舶操作手册的样本和方法,也提供了船员极地水域操作的培训资料。
1.指南结构和内容如下:
2.指南具有如下特点:
结构完整,满足极地规则建议的标准目录。
资料翔实,提供南北极水域冰况和气温数据,便于结合船舶操作能力识别危险环境条件。
数据可靠,提供基于船舶技术规范制定的安全操作控制数据,如基于冰级的冰中航行安全航速等,避免结构冰损。
应用便捷,提供船舶PWOM编制基础文本,清晰标识共性和个性内容。使用者根据船舶设计和操作实际,前者可直接编辑增减,后者如实填写补充。
3.指南提供极地水域冰区操作限制评估方法及应用实例
指南以附录形式引入MSC.1/Circ.1519“极地操作限制评估风险指标系统”(POLARIS :Polar Operation Limit Assessment Risk Indexing System)。该系统是船长评估冰况对船舶风险,确定操作限制有效工具,使冰级与实际冰况(考虑冰类型、厚度和冰密集度等因素)相关联,通过冰域内冰类型赋予冰级的风险指数值(RIV),计算确定船舶在特定冰域的风险指数总值(RIO),判定其冰区操作限制。
冰况评估采用世界气象组织(WMO)制定的冰图和观察标准,即蛋型规则。
风险指数值(RIV)取决于冰类型和冰级。蛋型规则提供冰密集度、冰类型和浮冰尺寸。
通过从冰图中冰域的基本计算和船舶风险指数值评价,RIO将指出船舶在实际冰况中是否能继续前行。RIO为正数值表明可接受风险,可继续前行,而负数值则表明不可接受风险,进一步评估状况,谨慎操作。
至此,CCS已构建了包括下述规范和指南的完整的极地航行船舶技术和操作的规范体系:
极地冰级规范(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8篇第13章)
防寒规范(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8篇第23章)
极地船指南,主要涉及:
–检验认证程序
–审图和检验要求
–操作评估程序
–冰级等效评估程序
–船体和设备/系统设计注意事项。
极地水域操作手册编制指南。
背景小知识
《极地规则》是基于目标型标准(GBS)的风险型规则,要求极地水域航行船舶(简称极地船)基于操作评估,设计具备抵御预期环境条件的操作能力和限制,并建立基于风险的极地水域操作操作程序,构成船舶安全管理体系一部分,以实现极地航行安全的“双保险”。
《极地规则》要求所有极地船舶必须持有主管机关或其被认可组织批准的“极地船证书(PSC)”,并配备《极地水域操作手册》(PWOM) ,以向船东、经营人、船长和船员提供船舶操作能力和限制的信息,及操作程序,支持极地水域安全操作。PWOM可基于极地规则推荐的目录制定,但其内容视船舶的类型、冰级和操作区域有所不同。